包裝資源回收利用暫行管理辦法
包裝資源回收復用品種與復用辦法及復用的技術要求
回收和復用包裝的品種1、紙包裝:即瓦楞紙箱、硬紙板箱、紙夾板、各類紙袋、各類紙盒、紙漿模塑制品、蜂窩紙板制品、紙托盤等。2、木包裝:即普通木箱、框架木箱、膠合板箱(桶)、纖維板箱、運輸包裝木制托盤等。3、塑料包裝:根據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制定、調整并公布廢棄塑料制品強制回收利用目錄的要求,凡列入回收目錄的塑料包裝或容器可回收利用;未列入回收目錄的則禁止回收利用,均按包裝廢棄物的辦法處理。4、金屬包裝:即薄鋼板桶、鍍鋅鐵桶、鋁桶、鐵塑復合桶等。5、玻璃包裝:即各類玻璃酒瓶、飲料瓶、罐頭瓶、醫藥瓶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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